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2026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公告

2026-02-02 20:27:29 来源: 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

  按照公务员遴选工作有关规定,现就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2026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
  一、面试人员名单

  详见附件1。

  二、确认面试

  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6年2月6日17:00前发送电子邮件至kaolu@cidca.gov.cn确认参加面试。要求如下:

  (一)电子邮件标题统一为“公开遴选公务员考生XXX确认参加2026年度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面试”,填写并由本人手写签署确认函(附件2),确认函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扫描件(PDF格式)。

  (二)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、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,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。

  三、放弃面试

  放弃面试的考生,邮件标题统一为“公开遴选公务员考生XXX自愿放弃声明”,请填写《放弃面试资格声明》(附件3),经本人手写签名,于2月6日17:00前发送扫描件至kaolu@cidca.gov.cn,并电话告知。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面试声明,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,视情节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。

  四、资格复审

  请考生于2月12日17:00前,将以下材料扫描件按顺序编为1个文档(PDF格式),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kaolu@cidca.gov.cn,邮件标题为“公开遴选+职位代码+考生XXX资格审查材料”:

  (一)报名推荐表(贴好电子照片,如实、详细填写,个人学习、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,注明各学习阶段为全日制或在职学习,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,推荐意见等表格信息应填写完整,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)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,需加盖任免机关(单位)组织人事部门公章。

  (二)本人身份证复印件(正反面复印至同页)。

  (三)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。

  (四)本科、研究生各阶段学历、学位证书,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水平证书、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。

  (五)《公务员登记表》或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(单位)工作人员登记表》复印件(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)。

  (六)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材料,需列明所从事工作的具体内容、时间等。

  (七)报考职位所要求的5年以上项目管理经验有关材料复印件,如单位出具的工作鉴定(主要描述工作起止时间和主要内容,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、考核表、岗位说明书或可公开的工作文档)等,可以证实工作内容和相应年限即可。

  (八)当前职务职级《干部任免审批表》复印件(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)。

  (九)2022、2023、2024 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(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)。

  (十)个人自述材料(1500字左右)。

  (十一)家庭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信息采集表。

  以上材料,均需用A4纸打印或复印清晰,除明确说明复印件的材料外,均应使用原件。面试前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,届时请考生备齐并携带以上材料原件。对考生资格的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。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。凡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,将按规定取消遴选资格,并视情节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。

  五、面试安排

  (一)工作安排

  1.资格复审及心理素质测试。时间为3月4日14:30,请考生携带可连互联网的笔记本电脑,用于心理素质测试(请安装最新版Chrome浏览器,不能使用手机或平板电脑),同时携带资格复审有关材料原件参加。请考生务必申请或找回本人的学信网账号密码。

  2.面试。面试采取现场面试方式。时间为3月5日下午14:30。

  3.各项考试均请提前30分钟报到。考试开始前10分钟仍未报到者,取消考试资格。

  (二)报到地点

  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西北门。地址: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。请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,在规定时间集合签到。

  (三)有关事项

  1.参加面试的考生进入候考室后,须将带有通讯功能的电子设备关闭,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,面试结束后再取回。

  2.面试人员需听从调度人员指挥赴相应考场考试。

  3.考生面试结束后,不得再次进入候考室,个人物品由候考室工作人员送交本人,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离开。

  4.请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方式联系畅通,以便及时联系。如通讯方式有变化,请及时告知。如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,后果自负。

  六、体检和考察

  (一)综合成绩计算方式

  综合成绩=笔试成绩×50%+面试成绩×50%。

  心理素质测评情况作为工作参考,不计入综合成绩。

  (二)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

  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,按照2: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。参加面试人数与遴选计划数比例低于3:1的,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5分合格分数线以上,方可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。面试结束后将电话通知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考生。

  (三)体检和考察

  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。请参加体检的考生携带1张一寸彩色证件照,体检费用由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承担。考察具体安排另行通知。

  (四)确定人选

  将根据考生考试综合成绩、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,按照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确定遴选人选,不唯分取人。

  我单位对公开遴选拟任职人员设置试用期,试用期为6个月。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,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;考核不合格的,回原单位工作。

  特此公告。

  

  咨询电话:010-86601835、86601833

  

  附件:1.面试人员名单

  2.确认参加面试函

  3.放弃面试资格声明

  4.个人自述(格式)

  5.家庭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信息采集表

  

  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人事司

  2026年2月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