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总体情况
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,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、三中、四中全会精神,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,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。
(一)主动公开
一是主动公开机关职能、机构设置、办公地址、联系方式、负责人姓名。作为机 构改革新组建部门,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,根据《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》,结合“三定”规定,在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官网设立“机构职能”“署领导”“内设机构”等栏目,并及时更新完善相关信息。
二是就修订部门规章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并进行政策解读。在修订部门规章《对外援助标识使用管理办法》过程中,在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官网和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公布《对外援助标识使用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,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。自2019年10月31日至11月30日,公开征求意见为期一个月,共收到十余条反馈意见。在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官网上公布2020年第1号署令,正式公布《对外援助标识使用管理办法》,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。以答记者问的形式在官网上进行政策解读。
三是主动公开预算决算信息。在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官网先后公开2019年部门预算和2018年部门决算,同时由财政部协助发布至“中央预决算公开平台”集中公开。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内容主要包括部门职责、机构设置、部门预算表、部门预算情况说明;2018年部门决算主要公开部门职责、机构设置、部门决算表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。
四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。密切关注并及时回应国内民众和国际社会关切,主动解读有关政策措施。王晓涛署长在两会“部长通道”就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职能定位、对外援助理念和成效回答记者提问,取得积极社会反响。建立署发言人制度,以发言人名义第一时间发布紧急人道主义援助权威信息5条。发布启用新版对外援助标识和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标识公告,以发言人名义进行政策解读。举行媒体吹风会,向非洲、亚太49个国家的50余名记者吹风并座谈交流。
(二)依申请公开
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。
(三)政府信息管理
强化信息化手段运用,做好政府信息日常管理等基础性工作。建立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台账,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底数清晰。
(四)平台建设
一是加强官网建设。2019年通过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官网中、英、法文版发布各类信息共计1071条,点击量344270次;其中中文版392条,点击量213103次;英法文版679条,点击量131167次。二是加强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。建立对外传播矩阵,及时更新内容,发布重要信息。2019年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84条,阅读量294966次,好友数8733人。在脸书(Facebook)建设海外社交媒体官方账号,发布贴文33条,阅读量629505次,粉丝29809人,讲述援外暖心故事,向国际社会展示中国人民的正义感和同情心。
(五)监督保障
2019年5月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施行后,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不断加强对有关工作人员的培训,使其准确理解掌握相关规定,切实增强公开意识和能力,确保有关工作有序衔接、平稳过渡。
二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
第二十条第(一)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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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内容 |
本年新制作数量 |
本年新公开数量 |
对外公开总数量 |
规章 |
1 |
0 |
0 |
规范性文件 |
0 |
0 |
0 |
第二十条第(五)项 |
|||
信息内容 |
上一年项目数量 |
本年增/减 |
处理决定数量 |
行政许可 |
无 |
无 |
无 |
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|
无 |
无 |
无 |
第二十条第(六)项 |
|||
信息内容 |
上一年项目数量 |
本年增/减 |
处理决定数量 |
行政处罚 |
无 |
无 |
无 |
行政强制 |
无 |
无 |
无 |
第二十条第(八)项 |
|||
信息内容 |
上一年项目数量 |
本年增/减 |
|
行政事业性收费 |
无 |
无 |
|
第二十条第(九)项 |
|||
信息内容 |
采购项目数量 |
采购总金额 |
|
政府集中采购 |
7 |
32.77万元 |
三、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
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。
四、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情况
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、提请行政诉讼的情况。
五、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
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系新组建部门,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经验尚不足。下步工作中将进一步贯彻落实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,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。
六、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
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