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

2021-02-23 19:54:00 来源: 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

  一、总体情况

  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,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、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会精神,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,严格执行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,紧紧围绕援外中心工作和做好“六稳”工作、落实“六保”任务,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,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,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。

  (一)主动公开

  一是主动公开新制定的部门规章,包括《对外援助标识使用管理办法》(2020年1月1日起实施)、《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行政处罚实施办法》(2020年5月1日起实施)、《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行政复议实施办法》(2020年5月1日起实施)、《对外援助项目咨询服务单位资格认定办法》(2020年12月1日起实施)。另外,在中国法制信息网和我署官方网站就《对外援助成套项目管理办法》《对外技术援助项目管理办法》《对外援助物资项目管理办法》公开征求意见。

  二是加强权威发布和政策解读。2020年3月26日上午,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办新闻发布会,邓波清副署长出席并介绍我国开展对外抗疫援助情况。2020年4月,以署党组名义在《求是》杂志发表文章;12月,王晓涛署长在《外交》杂志发表署名文章,介绍我开展抗疫合作的理念和做法,引导国内外受众客观认识新时代中国对外援助。以署发言人名义第一时间发布紧急人道主义援助权威消息1条。

  三是主动公开预算决算信息。在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官网先后公开2020年部门预算和2019年部门决算,同时由财政部协助发布至“中央预决算公开平台”集中公开。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内容主要包括部门职责、机构设置、部门预算表、部门预算情况说明;2019年部门决算主要公开部门职责、机构设置、部门决算表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。

  (二)依申请公开

  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次,均系自然人申请。其中,1件予以公开,1件因属国家秘密不予公开,1件因属“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”的情形无法提供。

  (三)政府信息管理

  强化信息化手段运用,做好政府信息日常管理等基础性工作。建立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台账,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底数清晰。

  (四)平台建设

  一是加强官网建设。2020年通过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官网中、英、法文版发布各类信息共计1857条,其中中文版712条,英法文版1145条。密切关注并及时回应国内民众和国际社会关切。

  二是加强政务新媒体提升公开实效。加强政府新媒体平台建设,建立对外传播矩阵,及时更新内容,发布重要信息。全年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516条。脸书(Facebook)官方账号发布贴文249条,建设推特(Twitter)海外社交媒体官方账号,发布贴文198条,讲述援外暖心故事,向国际社会展示中国人民的正义感和同情心。

  (五)监督保障

  2020年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不断加强对有关工作人员的培训,使其准确理解全署同志掌握相关规定,切实增强公开意识和能力,确保有关工作有序衔接、平稳过渡。

  二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

第二十条第(一)项

信息内容

本年新制作数量

本年新公开数量

对外公开总数量

规章

4

4

4

规范性文件

7

0

0

第二十条第(五)项

信息内容

上一年项目数量

本年增/减

处理决定数量

行政许可

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

第二十条第(六)项

信息内容

上一年项目数量

本年增/减

处理决定数量

行政处罚

行政强制

第二十条第(八)项

信息内容

上一年项目数量

本年增/减

行政事业性收费

第二十条第(九)项

信息内容

采购项目数量

采购总金额

政府集中采购

7

21.33万元

(注:有关规范性文件均为涉密或内部使用文件)

  三、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

 

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: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,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)

申请人情况

自然人

法人或其他组织

总计

商业企业

科研机构

社会公益组织

法律服务机构

其他

一、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

3

0

0

0

0

0

3

二、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

0

0

0

0

0

0

0

本年度办理结果

(一)予以公开

1

0

0

0

0

0

1

(二)部分公开(区分处理的,只计这一情形,不计其他情形)

0

0

0

0

0

0

0

(三)不予公开

1.属于国家秘密

1

0

0

0

0

0

1

2.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

0

0

0

0

0

0

0

3.危机“三安全一稳定”

0

0

0

0

0

0

0

4.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

0

0

0

0

0

0

0

5.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

0

0

0

0

0

0

0

6.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

0

0

0

0

0

0

0

7.属于行政执法案卷

0

0

0

0

0

0

0

8.属于行政查询事项

0

0

0

0

0

0

0

(四)无法提供

1.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

0

0

0

0

0

0

0

2.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

1

0

0

0

0

0

1

3.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

0

0

0

0

0

0

0

(五)不予处理

1.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

0

0

0

0

0

0

0

2.重复申请

0

0

0

0

0

0

0

3.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

0

0

0

0

0

0

0

4.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

0

0

0

0

0

0

0

5.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

0

0

0

0

0

0

0

(六)其他处理

 

0

0

0

0

0

0

0

(七)总计

 

3

0

0

0

0

0

3

四、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

0

0

0

0

0

0

0

  四、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情况

  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、提请行政诉讼的情况。

  五、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

  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系新组建部门,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经验尚不足。2020年,国际发展合作署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个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,但在主动公开的时效性方面还有进一步提升空间。下步工作中将进一步贯彻落实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,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。

  六、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

  无。

[责任编辑: 朱梦娜 何媛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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