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、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》的要求,2024年3月,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对主体政务新媒体账号进行了检查,结果如下:
序号 |
新媒体账号 |
检查情况 |
1 |
“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”微信订阅号 |
合格 |
2 |
“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”头条号 |
合格 |
3 |
“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”澎湃号 |
合格 |
4 |
“全球发展促进中心”微信订阅号、视频号 |
合格 |
5 |
“全球发展促进中心”抖音号 |
合格 |
6 |
“全球发展促进中心”快手号 |
合格 |
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国际合作司
2024年3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