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》,现就公开招聘面试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面试安排和面试人员名单
(一)面试采取现场面试方式,总分100分,合格线为70分(含)。
(二)心理测试、资格复审、面试将于2024年11月27日至29日举行。根据笔试成绩,42人进入面试环节,具体名单和时间安排见附件1。
(三)面试地点为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对外援助服务保障中心、全球发展促进中心。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外交公寓16号楼。
请参加面试的所有考生分别于面试当日上午8:30、下午13:00统一在建国门外外交公寓1号门集合进入考场。考试前未到达的,将取消面试资格。
二、面试确认
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4年11月24日上午10:00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,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。要求如下:
(一)电子邮件标题统一为“XXX确认参加对外援助服务保障中心XX岗位面试(或全球发展促进中心XX岗位面试)”,内容见附件2。如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、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,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。
(二)确认函经本人签名,发送扫描件至fasc@cidca.gov.cn。逾期未确认的,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。
(三)放弃面试的考生,请填写《放弃面试资格声明》(附件3),经本人签名,于2024年11月24日上午10:00前传真至010-85325220或发送扫描件至fasc@cidca.gov.cn。
三、心理素质测评及资格复审
心理素质测评及资格复审在11月27日下午进行,请考生于14:30在建国门外外交公寓1号门集合。测评结果不计入总分,供招聘单位评价参考。考生参加心理素质测评时,须携带本人可联网笔记本电脑。
请考生携带以下所有材料原件参加资格复审:
(一)本人身份证、笔试准考证。
(二)高等教育各阶段学历、学位证书,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,所报岗位要求的外语水平、专业技术职称、任职资格证书。
(三)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。
资格复审工作贯穿于招聘全过程,考生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,在后续考察、公示、聘用及试用期内,经审查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、材料不齐或主要信息不实,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,将取消聘用资格。
四、考察和体检
(一)综合成绩计算方式
综合成绩=笔试成绩×40%+面试成绩×60%。
(二)考察和体检人选的确定
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合格线以上,方可确定为考察和体检人选。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,按照1:1的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。
(三)考察
考察环节将采取实地走访、个别谈话、审核人事档案(学籍档案)、查询社会信用记录、同本人面谈等方法。
(四)体检
体检参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等相关规定执行,体检费用由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承担,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。
考生参加面试的交通和食宿等费用自理,请保持通讯畅通。
联系电话:
对外援助服务保障中心:010-85315311、85321224
全球发展促进中心:010-85310141
附件:1.面试人员名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