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对外援助服务保障中心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公告

2023-03-06 20:18:08 来源: 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

  根据《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对外援助服务保障中心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》,现就公开招聘面试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  一、面试安排和面试人员名单

  (一)面试采取现场面试方式,总分100分,合格线为70分(含)。

  (二)面试于2023年3月11日举行。根据笔试成绩,19人进入面试环节,具体名单和时间安排见附件1。

  (三)面试地点为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对外援助服务保障中心。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外交公寓16号楼1单元9层901室。请参加面试的所有考生分别于面试当日上午8:30、中午12:30统一在建国门外外交公寓1号门集合进入考场。考试前未到达的,将取消面试资格。

  二、面试确认

 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3年3月9日下午5:00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,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。要求如下:

  (一)电子邮件标题统一为“XXX确认参加对外援助服务保障中心XX岗位面试”,内容见附件2。如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、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,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。

  (二)确认函经本人签名,发送扫描件至fasc@cidca.gov.cn。逾期未确认的,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。

  (三)放弃面试的考生,请填写《放弃面试资格声明》(附件3),经本人签名,于3月9日下午5:00前传真至010-85325220或发送扫描件至fasc@cidca.gov.cn

  三、资格复审

  请考生于3月9日下午5:00前将以下材料扫描件(PDF格式)发送至fasc@cidca.gov.cn

  (一)本人身份证、笔试准考证。

  (二)高等教育各阶段学历、学位证书,所报岗位要求的外语水平、专业技术职称、任职资格证书。

  (三)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。

  考生参加面试时,须携带以上所有材料原件。资格复审工作贯穿于招聘全过程,考生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,在后续考察、公示、聘用及试用期内,经审查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、材料不齐或主要信息不实,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,将取消聘用资格。

  四、心理素质测评

  心理素质测评于3月10日上午进行,具体方式另行通知。测评结果不计入总分,供招聘单位评价参考。

  五、考察和体检

  (一)综合成绩计算方式

  综合成绩=笔试成绩×40%+面试成绩×60%。

  (二)考察和体检人选的确定

  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合格线以上,方可确定为考察和体检人选。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,按照1:1的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。

  (三)考察

  考察采取个别谈话、审核人事档案、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。

  (四)体检

  体检费用由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对外援助服务保障中心承担,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。

  六、其它事项

  (一)考生自进入考场区域起,需佩戴口罩。

  (二)考生参加面试的交通和食宿等费用自理,请保持通讯畅通。

  咨询电话:010-85311135

  附件:1.面试人员名单及具体时间安排

        2.确认参加面试内容

        3.放弃面试资格声明

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对外援助服务保障中心

2023年3月6日

[责任编辑: 张旭烨 刘钟灵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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